金融监管部门的查询用户由征信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同级查询网点一般管理员用户创建。

金融监管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一致后,通过接入方式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贷信息,用于防范金融风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责。

金融监管查询用户是金融监管部门为防范金融风险查询信息主体信用信息的用户。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采集借款人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信息。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收集以被动地接受信息提供为主。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收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按照规定提供的信贷信息。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行维护的征信系统。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国家设立,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运行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不以盈利为主,并不收取任何查询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