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1-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市政部门的交通运输厅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应急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基础力量,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全部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要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协调衔接,加快技术创新应用,构建运营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城市轨道交通财政扶持力度,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安全运营需求,建立与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挂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运营单位要配备满足需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

运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明确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等,并立足实战加强站区一

城市轨道交通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处置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城市轨道交通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根据上级指示制定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构建公 安、交通运输、综治等部门以及运营单位、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

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快速的安检新技术、新产品,逐步建立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特点相适应的安检新模式。制定安全检查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