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有下列( )行为,一般应当予以除名。

以下( )情形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 )。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 )处分。

党员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 )的条款定性处理。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 )。

党员受到( )处分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第十一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 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