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八章日常业务

挂牌公司在办理权益分派业务时,如果挂牌公司不能按照中国结算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款项的划拨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在接到中国结算的推迟现金

挂牌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必须由中国结算代派。

除权除息日,股票简称将冠以相关字样,其中除息冠以DR字样。

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派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应以其受聘时所持有股票总额的75%为法定限售数额,法定限售数额减去任职前持有的有限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半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挂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挂牌公司董监高买入的股票,可以每年年初集中一次办理股票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