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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挂失止付的票据,不可以在止付信息未解除的情况下再次登记为公示催告。

2024-01-14票据判断

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于票据到期前收到止付通知,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在票交所系统进行止付信息登记。

2024-01-14票据判断

结清信息登记经办人员可在结清信息登记当日撤回提交生效的结清信息。

2024-01-14票据判断

完成线下追偿登记、追偿结清登记后,登记机构可在票交所系统查询已登记的信息,可撤回或修改已登记信息。

2024-01-14票据判断

票据权利人在票交所系统发起追偿,如未获得偿付,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在票交所系统再次发起追偿,票交所系统仍将自动按照保证增信行、贴现机

2024-01-14票据判断

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票交所系统扣划失败的,票交所系统自票据到期日次一工作日起,每日继续扣划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

2024-01-14票据判断

票据到期日,票交所系统自动向付款行付款人开户行发起提示付款申请。

2024-01-14票据判断

付款行或付款人开户行收到票据实物后应妥善保管,可将票据实物移转至其他机构保管。

2024-01-14票据判断

保证增信是指银行类系统参与者接受纸质票据的权属初始登记机构即票据权利人委托,保管票据实物并等同于贴现机构承担偿付责任的增信行为。

2024-01-14票据判断

贴现保管机构根据库存管理需要,可在同一法人机构间进行库存移库。

2024-01-14票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