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2 补建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与原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有同等效力,但档案资料内无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补建档案的文件和

4.2.81 考试音视频监控资料不属于机动车驾驶证电子档案。

4.2.80 机动车驾驶证实物档案应当保存机动车驾驶人提交的资料。保存的资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案

4.2.79 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包括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

4.2.78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2.77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4.2.76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4.2.75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应当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

4.2.74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应当无犯罪记录。

4.2.73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