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如果经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

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报告的方法有当面报告和用电话报告。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塔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经完工,设备改动情况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工作已经完毕,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经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作好记录后,

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3个月。

进行线路停电作业前,应断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闭所、配电站(所)(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进行线路停电作业前,应断开线路上需要操作的两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