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防寒过冬期限为4个月。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冬季劳动护肤用品须在防寒过冬期前发放到位。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室内作业场所,必须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可以使用电炉取暖及烧煮食物。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各车站上水作业人员要及时关紧阀门,防止作业通道积水结冰。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对首次越冬的新从业人员要进行一次防寒过冬专题教育与培训,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停放露天的机动车辆,应尽可能停在避风处,夜间不运行的要将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在有人看护的前提下可以在取暖设备上烘烤衣物。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防寒过冬前期,要对室外在用的暖气管、输油管、水管和气管等

《上海铁路局防寒过冬工作实施办法》(上铁安发〔2006〕266号)规定,登高作业人员可以穿着鞋底坚硬、易滑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