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无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

生产经营单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社会通报。

安全设施投资不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应当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