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按照我国《标准法》,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中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定义为: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调一致指定并经过一个公认机构批准,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

工程建设标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所指定的标准。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标准化的定义表述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对不需要规定共同遵守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和结果,没有必要制定标准。

世界贸易组织(WTO)定义标准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准或标签要求。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标准的定义为:“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

2002年我国发布了国家标准,对标准的定义的表述是:“由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生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