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间断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应电话告知工作许可人,并重新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要求。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许可人。

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临时监护人。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运维人员需要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时,应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补填的工作票不需再次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无法当面办理,通过电话联系即可。

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