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灭火工作由消防队负责。

如果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应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用好。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不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下井。

矿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半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1次反风演习。

俯卧压背人工呼吸法不能用于溺水呼吸停止的急救。

发生冒顶事故后,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的安全时,保持当前通风状态,救护队立即抢救人员。

建造火区风墙应做到: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中的风墙应同时建造。

火区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应在12h之后进行。

用高、中倍数泡沫灭火属于积极灭火方法。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灾区中报告氧气压力,报告时手势要放在胸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