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经常保养作业和临时补修作业。

施工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

路基注浆,挖孔桩、旋喷桩、路基降水施工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施工条件和列车放行条件执行。

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等设备,由工务段负责巡查养护。

Ⅱ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担当,Ⅰ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

影响站台、雨棚、天桥建筑限界的作业时,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

施工单位在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提报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可酌情予以审核。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适用于160km/h以下的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