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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3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03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

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3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03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A、2003年4月1日
B、2003年8月1日
C、2005年4月1日
D、2005年8月1日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诉讼时效”。 建设单位超过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为2003年4月1日不履行支付,施工单位应该知道已经造成对自己的利益损害,诉讼时效期开始起算。由于施工单位于2003年8月1日 (诉讼时效期间)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是要求建设单位履行义务的行为,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断,该诉讼时效期间从2003年8月1日重新计算。本案为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因此,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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