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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0万转让于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12万的价格转让于丙,丙居住1年后又以15万的价格转让于丁。

2003年甲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0万转让于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12万的价格转让于丙,丙居住1年后又以15万的价格转让于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后房价上涨,4人对该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所有权应属于()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考点] 不动产所有权转让方式[解析] 《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故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登记为其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本题中的几次转让,均未登记,故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房屋所有权仍归甲所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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