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井察道路执勤值法工作规范(共110题)

对于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应当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并禁止其继续行驶,及时调查取证,并责令提供已依法领取通行证

发现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除查验机动车驾驶

交通井察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无效,应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

交通井察发现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遮挡污损号牌的,应当予以当场处罚后立即放行车辆。()

发现无号牌机动车,交通井察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可以视情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并查验其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应当通过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或者装有测速设备的机动车进行流动测速。()

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当事人要求查看照片或者录像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供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提供。()

固定当事人血液样本的,应当通知其家属。对于其他当事人要求通知的人员,交通井察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发现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及时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路边停车,熄灭发动机,接受检查,并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的酒精检测仪应当符合部颁标准并依法检定合格,并保持功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