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不通过动车组列车;线路允许通过的铁路旅客列车运行速度()以下应设置或者拓宽人行过道。

拟通过道口的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原则上为正交,斜交时交叉角应大于()应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

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在距钢轨外侧不小于()范围内的道路上,线路允许速度100公里/小时≤VmAx<120公里/小时应能看到两侧各4

道口之间距离大于(),并且无绕行条件应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

新建、改建铁路原则上不设置道口和人行过道,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的,应在项目开工前由()提出申请。

在距最外侧钢轨()处停车,机动车驾驶员侧向瞭望视距:线路允许速度100公里/小时≤VmAx<120公里/小时视距小于400米,线

线路允许速度()以上区段,道口折算交通量大于1万辆次;其他道口折算交通量大于2万辆次,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职工持证看守。

人行过道是指在铁路线路上铺面宽度不足()米,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道口是指在铁路线路上铺面宽度在()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

道口护轨两端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端距钢轨工作边应为150~18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