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各专业部门要加强安全红线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安全红线管理的,要追究管理责任。

凡触碰安全“红线”作业人员应从岗位上退出,实行待岗,并按站段奖惩管理和劳动作业纪律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理。

《中国铁路局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在运输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不履责、职工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

不具备放行列车条件冒险放行列车。属于施工安全红线条款。

对单位自查发现触碰“红线”的问题,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分析追责的,集团公司不再予以追究考核。

作业人员红线考核。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按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

各专业部门要对本系统“红线”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在安全分析例会和安委会通报。

对集团公司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按照安全问题“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深度分析,并进行专题通报。

《中国铁路局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将总公司各专业部门公布的“红线”一并纳入,适用于集团公司(含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全

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落实“红线”卡控制度,并将安全风险控制“红线”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