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共产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市级或市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可以由党组直接决定,不需要支部大封寸论决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广大群众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