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choukao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严格依法办事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