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7-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xlsx

专项排查是运营单位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可与运营单位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

运行环境类风险:生产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客运组织类风险:车站作业、客流疏导、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设备运行维修类风险: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票务等方面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风险等级由风险点发生风险事件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

隐患排查治理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导致的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等,进行

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专项排查等方式。日常排查是指结合班组、岗位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的经常性隐患排查,排查范围应覆盖日常生产作业环节

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运营单位应立即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隐患治理方案应自排查出重大

运营单位新增或更新的风险管控措施应及时修订到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其中,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应在2个月内修订完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