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装载GW货物车辆时,必须在调车指导(无调车指导的车站为业务熟练的干部)的监督下进行。

超限车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物或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50mm。如小于350mm时,原则上不得办理调车作业。

调移超限车时,超限车与邻线车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通过进路是指该列车通过线的两端进站信号机间的一段线路。

接车进路是指由进站信号机起至接车线末端计算该线路有效长度的警冲标或出站信号机为止的一段线路;

发车进路是指由列车前端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止的一段线路;

发车进路是指由列车前端(有中岔时为列车后端)至相对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止的一段线路;

连挂停留在曲线上的车辆,在连挂前一度停车,调整好钩位,再进行连挂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

在尽头线上必须近于10m调车作业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除利用尽头站台装卸汽车等车辆外,不准利用尽头10m线路装卸作业。必须利用尽头线终端10m进行装卸作业时,应经过批准列入《站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