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提供者,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第三方提供。

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并经同意可以向第三方提供。

信息使用者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信息使用人在查询信息主体信用信息时,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授权的用途列举应当明确、具体,不宜过于宽泛、模糊,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

向社会征信机构查询交易对方的企业信用报告是不需要授权的。

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现代征信的核心是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无权对征信机构进行监管或者对征信机构的活动进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