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鲁邮分【2015】199号)中提出:2015年6月2日,银监会又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中规定:被处理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向作出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中:“严禁盗用、超权限持有系统工号、智能令牌、口令、密码,严禁复制指纹、严禁密码‘公开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第三条内容:“严禁挪用、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严禁空存空取、空缴空拨,严禁以个人账户过渡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第二条内容为:“严禁参与涉恐、涉黄、涉赌、涉毒、涉黑、传销和洗钱等活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第一条“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介绍他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民间借贷等活动”主要依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行为十条禁令》第一条至五条主要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见邮银发〔2014〕8

《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机构重大违规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邮政公司与邮储银行省分行共同研究确定了二十一条需严格禁止的重大违规行为(

《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机构重大违规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业务操作中允许对自己操作的业务进行授权。

《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机构重大违规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需由客户本人办理的业务,上级行批准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由非客户本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