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一人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可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改组。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批准对违纪党员予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党纪处分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制定的。

党员如果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