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可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告标志。

99.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98.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经单位允许不得超载。

97.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的,应该符合相关规定。

9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行为。

95.危险化学品管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发现标志毁损的,管道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者更新。

94.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现场工作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具有应急处置直

93.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92.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91.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