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造成严重影响的,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临营商办发〔2019〕1号)

市政府将对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单项指标成绩未进入全省前3名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综合成绩未进入全省前30名的县区、开发区

市政府将对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单项指标成绩未进入全省前8名的市直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综合成绩未进入全省前30名的县区通报批评

优化供电营商环境是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重要实践。(临电党〔2019〕47号)

优化供电营商环境是贯彻“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临电党〔2019〕47号)

对于超出公司项目包资金额度的业扩配套电网项目,严格执行“先实施、后备案”要求,先行组织实施,再履行备案程序,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加快推进税务登记信息共享应用,实现居民客户“零证办电”、政企客户“一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电”。(临电党〔2019〕4

高压互感器由客户投资。(临电党〔2019〕47号)

35千伏、110千伏配套电网项目,按客户用电需求倒排工期,于客户工程竣工前完工。(临电党〔2019〕47号)

推进系统升级,实现“刷脸办电”、共享信息在线查询验证功能。(临电党〔2019〕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