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截留业务处理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全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支票截留业务处理的支票业务分为支票影像信息传输和支票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

支票截留提入业务,对于超过两个工作日未进行回执的即为逾期回执,总部将根据人行规定定期统计并予以通报处罚。

支票截留业务属于大额支付系统中普通借记业务。

支票截留来账如当日不做处理,核心系统DP9006[未完成业务检查]交易中会有未完成业务提醒,影响日终轧账。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该本票票据权利证明,可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现金银行本票可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挂失手续费按出票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不足五元的按五元收取。

兑付他行票时只适用于提示付款期限内的正常兑付,支持同一机构跨网点和跨机构签发的转账银行本票以及同一机构跨网点签发的现金银行本票兑

本票兑付[PT1021]交易兑付“他行票”时若提交不成功则本票签发行拒付,拒付理由在交易界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