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业务知识(2017版20180223)

3.2.121要严格执行排考计划,不得随意调换考试员,可以按驾校分组、分配考试车辆和路线,但严禁驾校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组织安排。

3.2.120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细化考试场次安排,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半天至少安排两个场次,方便考生合理选择、分

3.2.119小型车侧方停车项目车位长为1.5倍车长加1.0m。

3.2.118未按新标准完成升级改造的考场,2018年1月1日起暂停考试业务。

3.2.117考试系统与考试监管模块系统时间不一致的,报经考试监督岗同意后,才能允许考试。

3.2.116考试监管系统操作用户应有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限制,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考试员应给予不同的管理权限。

3.2.115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侧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

3.2.114车辆管理所应当通过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进行监控、分析。

3.2.113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3.2.11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除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以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