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公安机关提出的地点进行。

犯罪嫌疑人甲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讯问时,要求自行书写供述,公安机关应当准许。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甲县公安机关传唤,讯问结束时,负责传唤的警察让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然后让其离开。

犯罪嫌疑人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甲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进行审查。

甲县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书后,应当在15日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控告人甲对A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A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公安机关依法对政协委员执行拘留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