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对、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4.运维人员实施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以书面形式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

33.事故紧急抢修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

32.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的工作。

31.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

30.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控制中心(或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29.单人操作时若需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应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28.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断路器(开关)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7.雷电时,禁止远方倒闸操作。

26.继电保护远方操作时,至少应有一个指示发生对应变化,且所有这些确定的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