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移交(含临时移交、短期移交)时未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交接,或交接时未认真核对、清点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使重要空白凭证交接流于形式

对下发的风险商户未核实或核实不严,导致商户异常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并造成单位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未按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客户进行“双录”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

每日营业终了,未及时下载打印移动自助柜员机流水进行业务勾对的,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临时离岗时未办理临时签退并将印章、现金、凭证等入箱上锁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未及时核对资金往来账务,导致案件发生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对账不符未及时处理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超、越权限对外使用业务印章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降职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未按规定保管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降职处分。

在办理存取款业务过程中,发生空存资金行为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记大过至降职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