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区供电局发现有一居民客户在电业局的电源分支箱私接了一根电缆用电(未经电表),使用时间无法确定,这根电缆上的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合
2023-12-011202
某城区供电局发现有一居民客户在电业局的电源分支箱私接了一根电缆用电(未经电表),使用时间无法确定,这根电缆上的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合计1kW,请问如果你是用电检查员该如何正确处理?(居民电价0.588元/度)
答:(1)根据用电检查管理,从事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二人及以上,客户私接电缆行为属于窃电行为,按照查处窃电程序:首先要调查取证,客户签字认可,可中止供电,等客户处理完毕后,再恢复送电。 (2)追补电费与违约金计算,必须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的原则计算。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的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补电费:0.588元/度×1kW×6小时×30天×6个月=635.04元 违约使用电费按照3倍计算:635.04×3倍=1905.12元 客户应补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一共2540.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