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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64+100,终点桩号76+100,总长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11.296

某引水工程起点桩号64+100,终点桩号76+100,总长12.0km,主要建筑物包括明渠和建筑物两类。明渠渠道全长11.296km,过水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设计水深7.5m。建筑物包括:2座河渠交叉建筑物,4座左岸排水建筑物,1座渠渠交叉建筑物,1座节制闸,8座公路桥,4座生产桥和1处管理用房。该工程为透水地基、一级马道以下迎水面置换填黏土共144.35万m3。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工期48个月。 【事件】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初期,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大约200人,施工单位安排质量部副部长作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事件2:暑假期间,施工单位接收了一批学校派遣的实习生,因实习生不属于公司员工,未经任何培训,直接上岗作为施工员。 事件3:施工过程中,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了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排除隐患后再组织施工,施工单位以影响了施工进度为由,扣除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 事件4:为便于混凝土施工,施工单位建立了2座HZS90混凝土拌和站,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时发现其中1座混凝土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指示施工单位停工整顿,施工单位因工期原因未执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示,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 事件5:2018年7月,管理房楼下部已装修完成,正在进行上部装修,为了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了管理房楼内。 事件6:由于临近春节,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因此挪用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为工人发了工资。 【问题】 请指出事件1?事件6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不妥之处: 事件1:施工单位仅设置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妥。理由: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事件2:未对实习人员进行培训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事件3:扣除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奖金不妥。理由: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事件4:拌和站未设置标识牌,安全监督部门指示停工整顿不妥;安全监督部门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对施工单位停止供电不妥。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事件5:施工单位将工人宿舍设置在管理房楼内不妥。理由: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事件6:施工单位挪用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不妥。理由:施工单位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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