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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王、张、赵、刘五位农民2016年各自出资2万元,发起成立一家粮食生产合作社,通过共同购买和使用农机发展粮食规模经营。该合作社

黄、王、张、赵、刘五位农民2016年各自出资2万元,发起成立一家粮食生产合作社,通过共同购买和使用农机发展粮食规模经营。该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盈余要计提公积金,比例为10%,且公积金按入股比例计入成员个人账户,可分配盈余的70%按交易量返还。2017年合作社亏损3000元。2018年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总额为50万元,其中,黄、王、张、赵、刘五成员与本社的交易总额分别为7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13万元。2018年年末,扣除生产成本后合作社当年盈余7万元。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应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

A.50%

B.60%

C.70%

D.80%

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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