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的地段,站内平过道应逐步改造为地下通道,未设置地下通道的,应设置 移动栏杆,并定位于通过状态。(

在道口处的道路上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桩(路堑内及城市市区内可不设护桩),护桩应设在道口附近 的道路两侧。( )

道口护轨两端做成喇叭口,距护轨端 300mm 处弯向线路中心,其终端距钢轨工作边应为 50~80mm。

道口铺面板应采用橡胶、钢、混凝土、石、木材等制成,其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铺砌应 平整、稳固。( )

道口上道路与铁路应正交,有困难时,其交角应大于 40°。( )

在车站内,桥梁、隧道两端及进站信号机外方 100m 范围内,区间或专用线道岔两端 80m 范围内, 不应设置道口。( )

道口应根据铁路沿线交通运输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并优先考虑设置平面交叉。( )

普通线路正线(不含站内)应设置位移观测桩,有防爬设备地段每 0.5km 应设置 1 对;无防爬设备 地段每 1km 应设置 1

防爬设备应安装在钢轨中部,接头附近 4 根轨枕不宜安装。( )

在碎石道床地段,每组防爬设备的组成:单方向锁定为 1 对防爬器和 3 对支撑;双方向锁定为 2 对防爬器和 3 对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