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

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023-12-01考试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2023-12-01考试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2023-12-01考试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2023-12-01考试

违纪党员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可以不开除其党籍。()

2023-12-01考试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023-12-01考试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

2023-12-01考试

党员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023-12-01考试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

2023-12-01考试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2023-12-01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