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
法人机构可以以人员外聘、业务外包等承包方式开展资金业务。
2023-12-01判断
法人机构不需将资金业务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之下。
2023-12-01判断
辖内法人机构新研发的金融产品或拟开办新的资金业务种类,无需事先向省联社备案
2023-12-01判断
法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授信制度,确保所有交易风险敞口严格控制在授信范围之内。
2023-12-01判断
从事与资金业务有关的岗位必须取得资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并经跟踪考核达标。
2023-12-01判断
法人机构其他职能部门应当根据部门职责为保障资金业务安全运营提供服务与支持
2023-12-01判断
法人机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资金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24-04-23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