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在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查询网点包括设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的检验体系,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验证,并向社会公示评级违约结果。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个人信用信息被泄露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超级管理员用户可以直接访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信息。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两大系统。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负责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征信业务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一般管理员用户可以访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