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中级(集会游行示威法)

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在征得游行负责人同意后,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

《集会游行示威法》所称示威,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李某是A市B区的居民,其被推举为游行负责人,计划组织队伍从B区游行至A市C区,其应当向B区和C区公安机关提交游行申请。

国家决定举行抗战胜利纪念活动,不需要申请。

某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集会,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负责人孙某申请举行集会要求解决具体问题,公安机关接到孙某的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孙某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

某市公安机关依法批准了某大专院校学生举行的游行、示威活动,其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

 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集会、游行、示威不得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馆领馆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

依照《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3日前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