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必须停电。()

18.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的机车、动车、车辆及自轮运转设备可以攀登到车顶或作业平台的梯子、天窗等处所,均应有“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

17. 站内和行人较多的地段,牵引供电设备支柱在距轨面2.5m高处均要设白底黑字“高压危险”并有红色闪电符号的警示标志。()

16. 机车、动车及各种车辆上方的接触网设备未停电并办理安全防护措施前,禁止任何人员攀登到车顶或车辆装载的货物上()。

15. 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

14. 各种配线应按统一规定配置,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准随便改变。()

13. 检修设备前应向使用者了解设备状态,检修后必须经使用者验收。()

12. 检修电气设备时,不必切断电源,在电闸上应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看守或锁闭闸箱,拔掉保险。()

11. 工作前应正确着用防护用品,检查使用的工具、仪表,确认无误方可工作,所用的工具仪表每月必须由工班长全面检查鉴定,鉴定结果记

10. 分解制动软管要卡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