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组织开发、推广先进管理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审定相关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

分管基建工作行政副职组织制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基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协助落实“两措”计划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

分管规划工作行政副职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年度项目计划。

党组(党委)书记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行政正职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每年亲自或派代表参加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或重要的安全检查。

单位领导人员组织确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安全目标分级控制,审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

单位领导人员负责审批分管范围内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对事故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单位领导人员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实现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各级行政正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