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合成纤维吊装带发现外部护套破损显露出内芯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后方可使用。

164.合成纤维吊装带用于不同承重方式时,应严格按照标签给予定值使用。

163.合成纤维吊装带应按出厂数据使用,无数据时参照同类吊装带进行使用。

162.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161.千斤顶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160.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159.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

158.千斤顶禁止超载使用,可加长手柄进行操作。

157.使用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156.钢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安全系数。缆风绳及拖拉绳安全系数应不小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