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搜查或者侵入公民的住宅。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搜查公民的身体。

国家保护一切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罢工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所以他们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