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监护人不准直接操作。简单的带电作业,监护人可以同时对两个作业点进行监护。复杂或高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

22.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由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胜任带电作业工作的人员担任。

21.在海拔1000m以上(750kV为海拔2000m以上)带电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区不同海拔高度,修正各类空气与固体绝缘的安全距

20.在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以防止停电作业时用户设备反送电。

19.高压线路不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人员说明线路上有电,并加强监护。

18.多人抬杠,应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重大物件需用肩杠运时应有足够的人员。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17.装卸电杆等笨重物件,分散卸车时,每卸一根之前,应防止其余杆件滚动;每卸完一处,应将车上其余的杆件堆放整齐后,方可继续运送。

16.装卸电杆等笨重物件应采取措施,防止散堆伤人。

15.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可以客货混装。

14.装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应绑扎牢固,并用绳索绞紧。水泥杆、线盘的周围应塞牢,防止滚动、移动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