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中,重点关注客户到期前3日内可展期,每次展期为一个月,最多可展期5次

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私客户可以申请设置为白名单客户

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中,基层网点可直接对客户归属机构进行调整

客户风险分类不是客户身份识别中的内容,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展此项工作。

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是两个不同的工作,互相独立而不联系,在对可疑交易分析时可以不参考客户身份识别所获得的信息。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不报告中国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银行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

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九项特别建议是专门针对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跨国运输现金问题制定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适用《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