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北京市家具企业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

169.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168.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167.高层旅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相应使用说明。

166.《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规定,通用设备操作工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防火、禁烟规章

165.纺织工业企业各剪切工、冲压工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得穿拖鞋。

164.纺织工业企业绢纺织的烘燥机烘房照明、浆纱机烘房照明等都应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防潮灯具。

163.纺织工业企业贮存腐蚀性管道的管口必须防腐、加盖、上锁,安全标志应齐全、醒目。

162.纺织工业企业浆纱和浆纱烘箱设备内及潮湿处的电气装置、工作照明等不可采用防水灯具。

161.《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7002—2007)规定,浆纱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