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当心缺氧、注意通风”警示语句可用于冷藏箱、管道等有限空间。

179.根据《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11/ 852.1—2012),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完成后,作业者

178.《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DB11/ 852.1—2012)规定,北京市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

177.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污水井(池)、化粪池、电力井、燃气井、热力井、电信井、地下室、沼气池、密闭垃圾站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

176.北京市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75.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以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174.北京市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设施。

173.家具生产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

172.北京市家具企业涂装作业开始时应先开风机,后启动涂装设备,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风机,后关闭涂装设备。

171.北京市木制家具企业应在涂胶、擦色、调漆、手工涂漆、晾漆等作业场所设置通风装置,不用划定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