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若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已终结的工作票(含工作任务单)、故障紧急抢修单、现场勘察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手续应记录在记录簿上。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文化水平、熟悉配电网络接线方式、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规》的人员担任。

配电工作许可人不包括用户变(配)电站运维人员。

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工作许可人应与工作票签发人核对线路名称、设备双重名称,检查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指明保留带电部位。

用户侧设备检修,电网侧设备配合停电。恢复送电,应接到用户停送电联系人的工作结束报告,做好录音并记录后方可进行。

在用户设备上工作,许可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用户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措施符合作业的安全要求。

采用当面许可的方法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分别记录许可时间和双方姓名,复诵核对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