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高处作业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栓牢传递,以免打伤下方作业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应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可失去安全保护,但转移完毕后必须恢复。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低挂高用的方式。

在4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二级动火时,工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专人看守,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梯子可绑接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措施。